晶庆光电坚持“服务创造价值,专业赢得信任”的服务理念,为客户提供专业优质的产品和满意的服务。
控制器产品保修服务协议
尊敬的客户:
您好!感谢您购买晶庆光电的控制器产品,为了给您提供更好的服务支持,晶庆光电特此制定客户保修服务协议。
一、1年保修服务
自您购买之日(以晶庆光电送货单签收日期为准,如签收日期无法查实,以下单之日为准)起,晶庆光电将为您所购买的控制器产品出厂配置发生的硬件故障,提供附表所列的客户保修服务。
保修期限与服务方式:
保修部件 |
保修期限 |
服务方式 |
控制器主体 |
购买之日起一年(含) |
自购买之日起一年内客户送修 |
串口线 |
购买之日起三个月(含) |
自购买之日起三个月内客户送修 |
注:送修:指由用户将故障件送至吕晶庆光电公司进行维修或更换,维修或更换完成后,由用户自提或晶庆光电以快递配送的方式归还。
二、特别提醒
以下提及的情形不包括在维修服务范围之内。(晶庆光电不提供维修服务)
1、由于采用非晶庆光电产品与晶庆光电产生的不兼容性造成的故障或损坏。
2、说明文件中未提及的、未被认可的不规范操作造成的故障或损坏。
3、因直接的或间接的不可避免的原因或不可抗拒力(如自然灾害、战争等)造成的故障或损坏。
4、由于振动、碰撞、意外跌落等造成的故障或损坏。
5、由于用户使用环境(如高温、振动、多尘、多油)造成的故障或损坏。
6、非晶庆光电机构、人员安装、修理、更改或拆卸造成的机器故障或损坏。
7、产品主机、线路板、电子元器件被击穿或烧毁等。
三、解释与说明
• 本客户保修服务承诺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销售、购买并使用的宝晶庆光电产品的客户。您在购买产品时,销售商给您安装的一切非晶庆光电产品部件,由销售商自行保修;如销售商向您做出本保修承诺以外的承诺或您与晶庆光电产品销售商就产品售后维修服务方案另有约定的,晶庆光电将不承担责任;
• 本客户保修服务承诺依属于国家法律法规,如果国家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晶庆光电将依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向您提供售后服务;对于因依法可归责于晶庆光电的原因给您造成的损失,晶庆光电将根据其与您的合同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 以上服务信息如有变化,恕不另行通知,请以晶庆光电等处所发对外公告为准。晶庆光电拥有最终解释权。
基于本服务条款所产生之争议,由晶庆光电与客户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晶庆光电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判之。
四、晶庆光电服务与支持
服务热线:0755-29664911
服务网站:/index.php
服务信箱:ws@szccoe.com
通信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银田工业区B14栋(松山大厦)4楼4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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